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東華僑中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廣東華僑中學西校區教學綜合樓體育場、小禮堂等配套設備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將本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14年1月7日至2014年1月13日五個工作日。現邀請有意向的投標人參加投標,有關事項如下:
1. 招標編號:GXTC-1428001
2. 項目名稱:廣東華僑中學西校區教學綜合樓體育場、小禮堂等配套設備項目
3. 政府采購品目編號: A102202(音響設備)
4. 采購預算及資金來源:134.1700萬元,財政資金
5. 招標范圍:會議室音響、燈光及舞臺設備采購,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用戶需求書”。
6. 項目工期:2014年3月30日前完工。
7. 合格的投標人
1) 投標人為國內獨立的事業單位法人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
2) 投標人須具有燈光、音響的銷售、安裝的經營范圍(以有效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為準)且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
3) 投標人必須是所投主要設備(全頻主擴聲音箱、超低頻主擴聲音箱、全頻后補擴聲音箱、全頻舞臺監聽擴聲音箱、全頻專業功率放大器、超低頻主擴聲專業功率放大器、嵌入式三基色柔光燈、數字調光臺控臺、移動智慧課堂系統)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須制造商出具的提供售后服務承諾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4) 投標人在珠三角有直屬服務機構,且成立時間不少于2年;
5) 投標人2010年至今有一項合同金額不低于50萬的同類集成項目業績,證明材料提供項目合同的復印件;
6)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7) 投標人必須向招標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未向招標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潛在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投標。
8. 符合資格的投標人應當在2014年 1 月 7 日起至2014年 1 月 26 日期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00-16:00時,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268號廣州交易廣場903室(請自帶U盤))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150元(售后不退,如需郵購,須加付EMS費 100 元)。
9. 購買招標文件,購買人需提供以下資料:
(1) 經年審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 《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加蓋公章)及投標人當地檢察機關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具體辦事宜請查閱廣州市政府采購網《關于加強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審查的通知》)
10. 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14年1月27日上午9:30(北京時間)。逾期遞交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屆時請投標人的授權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11. 遞交投標文件和開標地點: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268號廣州交易廣場903室。
12. 本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廣州政府采購網www.gzg2b.gov.cn上發布。
13.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我司提出質疑,質疑書應包括的內容:具體的質疑事項、事實依據及相關確鑿的證明材料、投標人名稱及地址、授權代表姓名及其聯系電話、質疑時間。質疑書應當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投標人遞交質疑書時需提供質疑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應載明委托代理的具體權限及事項)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招 標 人:廣東華僑中學
地 址:廣州市起義路158號
聯 系 人:張老師
電 話:020-83346636
傳 真:020-83346636
招標代理機構: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機構: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聯絡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中路268號廣州交易廣場9樓903-905號
聯 系 人:黃工、肖工
電 話:020-83180883
傳 真:020-8318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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